嵊州将取缔69家废品回收站

    近日,嵊州市对嵊州大道延伸段黄泥桥地段和环城南路高南村地段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依法取缔。该市对禁设区内废品回收站点的取缔工作由此全面拉开。

    根据规定,嵊州大道、北直街、环城南路等城区主要干线禁止设置废品回收站点,然而目前禁设区范围内却仍然存在着69家废品回收站点,严重影响市容,污染环境。

    从今年6月份开始,嵊州市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开展宣传、劝导工作,要求从事废品回收人员在8月30日前自动搬迁,但截至目前,自动搬迁者为数不多,因此有关部门开展了此次联合行动。

    在9月6日整治的19家废品回收站点中,有5家已在规定时间内自动搬迁,6家签订了承诺书,表明愿意在9月15日前自动搬迁,另有8家则被依法取缔。行动中,相关部门还对废品回收站点中违章搭建及有碍观瞻的临时性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